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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贵州师范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19  浏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实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贵州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实施内容与要求

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1.劳动观念教育。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

学习形式

理论课程、专题讲座

学时要求

6学时

考核形式

学习时数、作业情况与学习参与

成绩鉴定

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责任单位

二级学院

2.劳动生活教育。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

实践形式

日常生活实践活动

学时要求

6学时

考核形式

寝室卫生、个人卫生等

成绩鉴定

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责任单位

学工部

3.劳动服务教育。强化服务性劳动,自觉参与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校内实践岗锻炼、勤工助学等,依托暑期“三下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志愿服务等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实践形式

社会服务活动、校园服务活动

学时要求

10学时

考核形式

服务活动完成情况

成绩鉴定

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责任单位

团委

4.劳动技能教育重视生产劳动锻炼,结合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创新创业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实践形式

专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活动

学时要求

10学时

考核形式

学生实践活动与创新创业活动完成情况

成绩鉴定

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责任单位

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学习安排与毕业规定

1.时间安排

劳动观念教育、劳动生活教育、劳动服务教育实施的时间段:1-6学期;专业劳动教育实施的时间段:1-8学期。

2.学分核算

共计32学时=2个学分。

3.重修规定

学生需修满2个劳动教育学分方能毕业,如未完成当学习任务的,按照学校重修管理办法进行重修,延期毕业。

五、实施保障

1.组织管理

学生学时与成绩认定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认定完成后把最终成绩交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录入,并进行成绩认定。学校的非劳动教育责任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为劳动教育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资源建设

各学院可选择教务处提供的劳动教育理论网络课程资源,供学生学习,也可自行组织开展劳动教育专题讲座。在各劳动责任单位的主导下,各部门相互协同建立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根据实际酌情在校级科研或教改项目立项中对开展劳动教育研究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3.师资队伍

构建一支校内外结合的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培养培训,提升教师的劳动教育素养。各责任单位把教师的劳动教育工作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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