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下午,我院辅导员张坤老师带领全班同学进行对学校评估的相关事情进行学习。
为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和标准化发展,同学们把教室都打扫的一尘不染,教室的宣传栏上贴着同学们的创意手工,硬笔手法,还有一些优秀作文,使整个教室焕然一新。
通过学习评估36问,同学们知道了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本科教学评估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有何作用;国际上主要国家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经验和做法有哪些;什么是合格评估;为什么要开展合格评估;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涵是什么;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
紧接着张坤让同学们提问并认真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如:合格评估中政府、高校和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让同学们了解到:高校既是接受评估的对象,又是评估工作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该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等学校既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也承担着开展自评自建活动、并主动接受外部评估的法律义务。
社会是评估的参与者和监督者。社会对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以及评估工作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实行阳光评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评估信息向社会发布,让社会多方面了解评估工作,理解、支持和监督评估工作是评估工作可持续开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校园评估36问以及校内校外安全设施等学习,各位同学认识到评估对我校的重要性。并且会积极配合学校迎接评估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