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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风建设规范

   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48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学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贵州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加强学风建设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为营造优良的学习环境、学习氛围和学习生态,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和自主发展的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教育科学学院学风建设规范》。

一、遵守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一)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级各类法律法规、《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培养生动活泼、积极向上和情趣高雅的社会风尚,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教学安排,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提前10分钟到课堂,按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不迟到、早退或旷课。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三)辅导员是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学风建设的模范,辅导员、学生会、班干部等要切实开展本班级、本学院学生学风建设的学习、宣传、执行和督查工作。

二、恪守课堂规范,明确学习要求

(一)学生在课前应准备充分,做好预习,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班级座位由前到后依次坐满。

(二)学生在课中应关闭手机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先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发问。上课时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

(三)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人或通过辅导员向教师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旷)课、不参与课堂活动、早退、不完成或不提交作业等方式表达。

三、营建和谐氛围,注重文明形象

(一)学生进入教学楼应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上课或自习要互相礼让,彼此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二)学生在下课时间临近阶段,不能以任何方式、理由催促教师下课,也不能提前收拾书本和学习用具,做出离开教室的准备。

(三)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穿拖鞋,不吸烟,不高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说脏话。男生不得穿着背心,女生不得穿超短裙。

(三)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安排学生护送病患学生就医或回寝室休息。

四、爱护课堂设施,保证学习秩序

(一)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画,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课间休息或课后,学生应主动擦黑板,打扫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二)学生不得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公共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设备等,对上课或自习开电灯的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设备,最后一位学生在离开时,应关闭全部电灯和设备的电源开关。

 

 

教育科学学院

二0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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